你听说过杉杉这个品牌吗?它曾经一度是中国西服界的天花板,后来又转型做了锂电池材料和偏光片,成为了一家市值近400亿的高科技企业。这家企业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叫郑永刚,他是一位知名浙商,也是一位金融家。日前因突发心脏病去世。
很多人以为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,其实这才是故事的开始。因为郑永刚去世后,他的遗产和控制权立马成了家人之间争夺的焦点。就像一部豪门宫斗剧一样,让人目不暇接。
按理说,能够继承郑永刚遗产的人,应该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和遗嘱指定的人。但问题是,郑永刚有没有留下遗嘱呢?如果有遗嘱,他指定了谁呢?如果没有遗嘱,那么法定继承人又是谁呢?
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。但目前,郑永刚直接或间接持有杉杉股份36.43%的股份,价值近140亿元。这些股份究竟该由谁继承呢?
目前,生于1991年的郑永刚之子郑驹与生于1985年的郑永刚遗孀周婷都是遗产的有利争夺者。双方的遗产争夺已经蔓延到公司控制权上。
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郑永刚没有留下遗嘱,那么他的配偶、子女和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,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他的财产。但是,如果郑永刚有遗嘱,那么他可以自由安排他的财产,只要不违反法律的限制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后妈也可以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。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协议,且后妈跟被继承人之间还形成抚养关系的,那么后妈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因为法定继承中,第一顺序是父母,这里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