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市某单位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4-03-12 分类:法律快讯
1.为分社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,必要时出具法律建议书

     为提升法律顾问服务事业发展水平,有效规避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,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外部法律顾问。

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受聘人资格要求

  1.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;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  2.具有有效的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》;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5年(含)以上,且在本地区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声誉;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。

  3.律师具备5年(含)以上执业经验;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执业经历;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。

  二、受聘人服务内容

  1.为分社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,必要时出具法律建议书;

  2.为分社建立、健全规章制度提供意见和建议;

  3.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分社的各项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;

  4.根据分社要求,参与有关项目的谈判、调查、出具相关法律文件等;

  5.维护分社权益,就相关事项对外出具律师函;

  6.接受分社委托担任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、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;

  7.根据分社要求,提供普法教育讲座和专题法律培训;

  8.定期向分社汇总报告服务情况,听取分社的意见和建议;

  9.其他需要提供办理的法律事务。

  三、公告期限

  公告期限为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