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的生活中到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合同,像装修合同、贸易合同、承包合同、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、劳动合同、抵押合同等等。在生活中不少人合作都是以口头的方式,并没有签订了正规的书面合同。在以口头协议达成了合作之后,双方都有可能会给口头协议的效力带来疑问,这时双方会为了合同效力而产生争议,出现一方不负责的情况。那么口头协议效力怎样认定?协议里的陷阱如何避免呢?
首先第一个疑问是口头协议算合同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只是书面合同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肯定比口头协议好。如果可以签订书面合同最好,这样对双方都更有保障。
口头合同,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;一方没有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双方不是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;意思表示真实,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,受法律保护。
如何才能避开口头协议里的陷阱?是双方当事人都应该考虑的问题。在中国亲友之间,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,按照民间的习俗,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。
1、谨慎选择合同相对人,考量其信用状况、信誉好坏。
2、找一个毫无利害关系的人,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。(这个毫无利害关系的人即为法律上所谓的第三人)
3、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,防止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履行不能。
4、在合同履行期间,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,有必要的时候留下相关证据。
5、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,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。如果你已经通过口头合同跟别人进行合作,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,通过书面、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来沟通,这些信息沟通,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。微信沟通的文字截屏也可以作为证据。
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,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,通过书面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,这些文件、信函、意见、信息沟通,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。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,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,又缺乏第三人在场,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,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。